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相关工作
(一)加强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及节能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放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卫生防疫工作,盛乐校区各单位要重点做好防灾相关工作,认真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出现,努力做到节俭节约;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巡查及校园周边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对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出校园全程监管。
2.放假前,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及各学院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火险、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凡离校学生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掌握离校学生的出行、返校等情况,并对节日期间留校学生加强管理。
3.后勤服务集团要提前统筹安排好车辆,确保两校区通勤服务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做好两校区留校学生的餐饮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4.假期期间,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到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处级干部请假外出需提前填写《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单》,并严格遵守请销假程序,经校领导签批后方可出行。
(二)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工作
1.假期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盛乐校区设在教育宾馆101室,值班电话:7381388;赛罕校区设在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13室,值班电话:4392519。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庆节假期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规定在岗值班,并确保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值班期间,要主动及时地关注两校区动态,对收到的通知、传真、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如遇突发情况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信息线索第一时间报告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报告,同时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总值班室和自治区教育厅值班室,及时妥善处置。对迟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值班。各单位务于9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表报党政办公室(盛乐校区行政楼215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8室)和保卫处(盛乐校区创业楼值班室、赛罕校区保卫处楼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理,并配合学校总值班室的各项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赛罕校区值班干部要在值班当日15:50前向盛乐校区值班干部通报值班情况,盛乐校区值班干部汇总两校区值班情况后,于当日16:00前统一向教育厅值班室(值班室电话:2856522)报告值班情况。无特殊或重大情况也要在当日16:00前报平安。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